尊敬的互盟用户:
您好!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互盟将在2021年12月20日起对未完成ICP备案或尚未在互盟完成接入备案的域名停止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为了避免您的网站等互联网服务受到影响,请尽快对您的网站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备案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相应整改,如您有未完成备案或尚未在互盟完成接入备案的域名,请尽快联系互盟备案专员(周多多18926487385)提交备案申请。
请您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完成自查,及时联系我们完成备案,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如您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互盟的支持与信赖!
【相关政策法规】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第十八条,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